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累犯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累犯吗
  
  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因为累犯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或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以后方有可能构成累犯的,所以,即使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此时也不能认定为累犯。此时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二、假释考验期内要遵循哪些规定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罪犯的制度,当然要获得假释批准,首先就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被假释就是违法的。而在被假释的同时,一般剩余的刑期就是考验期,在假释考验期内,若是发现罪犯又犯新罪的话,虽然不会被认定构成累犯,但此时也是会撤销假释,之后再数罪并罚。
  
  


·一般犯盗窃判刑多长时间
      一、一般盗窃判刑多长时间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


·有期徒刑判多少年,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怎么办
      有期徒刑可以说是刑罚中最常见的一种,很多时候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刑的时候,往往都是会作出有期徒刑的判决,有的时候还会同时适用一些附加刑。那具体来说有期徒刑判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判多少年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


·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一、侵占罪的他人遗忘物如何认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区别有哪些?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


·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包括什么
      成立犯罪未遂的要件包括什么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些行为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2)犯罪没...


·构成诽谤罪要件都有哪些
      构成诽谤罪要件都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1、缓刑期间身份证的状态是正常的,是可以使用身份证的,只是要出差或者到外地需要使用身份证,需要到本地公安机关或者司法局报备,否则会因违反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而被抓。2、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


·醉驾拘役2个月会有案底吗?
      醉驾拘役2个月会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时长?
      法律我们了解到,很多家庭都曾遇到过盗窃的事件,盗窃发生后应该马上选择报警,但有人就抛出疑问盗窃罪公安局立案要多久时长?以及盗窃罪的具体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请您仔细查看下面的细则。 一、盗窃罪立案时长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能撤诉吗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能撤诉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撤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四百五十九条,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