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标准是什么?
  
   ?? 土地征收,耕地和荒地、林地的补偿有区别吗 标准是什么
  
  
    (一)耕地征收补偿标准
  
    1、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地都是按照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细则规定,如果想要知道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可以去当地政府网站搜索相关补偿文件来查看补偿价格。
  
    2、征收耕地的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费等费用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具体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各地的情况而定,可以随时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动态。
  
    (二)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林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此外,征收部门还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门用来恢复因征地而减少的林地植被面积。此项费用要交给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而各项费用的标准也是不一而同。
  
    (三)荒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 《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城市要发展就要进行土地建设,在我国土地公有制的背景下,没有任何人可以拥有私人土地,拥有的只是土体使用权而已。当政府需要用地的时候就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征收是有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扬州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扬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1、产权交换...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遗嘱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1、本人身份的说明,如近亲属情况。2、本人的继承人的身份说明,如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个人信息,防止重名或者出现名字错误,或者与身份证号码不符合的情况出现。3、遗嘱执行人的说明(确立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才需要),如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


·可用土地使用证申领营业执照吗?
      一、可用土地使用证申领营业执照吗? 不可用土地使用证申领营业执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征地一向只是电视上的一个名词,具体需要注意什么,其实并不清楚。但往往征地补偿协议面对的被征地人也第一次签订这类合同。所以适当地了解一下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下需要注意些什么还是可以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讲解一下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都有些什么注...


·外地人在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外地人在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一、外地人在北京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


·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现在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很多夫妻都是男方出去工作,女方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基本上都是一年回去一次,导致夫妻感情淡化。那么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地长期分居能离婚吗? 两地长期分居不一定能离婚,分居离婚是有条件的。 ...


·德阳市八角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德阳市八角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德阳市八角镇的农民来说,如果其耕种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来做基础设施建设,那么其会收到一笔征地补偿款,这笔款项通常是按照当地每亩地的产值计算的。一、德阳市八角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各个城市都在大量的征收土地修路建房,也是为了能够很好的发展自己的城市,这就会面临着给群众放发补偿款,那么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这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进行发放,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


·农村的地可以继承办理吗
      农村的地可以继承办理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继承法》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主体是农户,当农户消亡后,承包地也将会被集体收回,不存在土地的继承。唯一能继承的就是农村承包地所获得的收益,这些收益可以作为个人财产来继承。对于林地,明确表示在承包期内可以继承,即继续承包。对于土地继承的...


·多层置换高层土地使用是什么?
      多层置换高层土地使用是什么? 国家需要适应经济的发展,地区的建筑也需要改造,不少老百姓需要置换楼层,在人们的生活中,有关于多层置换高层土地使用问题层出不穷,多层置换高层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也是人们头疼的问题,接下来将为您解答由此问题延伸的相关问题。 一、多层的含义 多层,指“多层...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契税缴纳的规定是什么?
       一、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契税缴纳的规定是什么?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契税规定主要是要求缴纳的税率为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