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国家对于土地部分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老来无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对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原有的养老保险基础上,又一次补贴。二、申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需要什么条件呢?土地二轮承保合同、征地协议、个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就可以到当地政府申请办理。三、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民要交多少钱呢?一般情况下,养老金缴纳是以年龄为准的,各省市具体政策不同,具体执行按各省市为准:对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地当月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不再缴费。对于男性在45-60岁之间,女性在40-55周岁的失地农民,年缴费额度是100-800档次,其中政府交纳50%以上,集体交纳30%,失地农民个人负担20%。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主要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解决就业问题,在这部分农民另谋职业后,应当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是可以享受一定的缴费优惠。虽然对于失地农民建立了保险制度,但有几类情况下,虽然农民的土地被征收了,但却无法享受到失地之后的保险待遇。首先,如果是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属于失地农民,不能参加保险。其次,农民有自己的承包地,但是自己将承包地出租、转租的,不属于失地农民,不在保障之列。最后,失地的农民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或者享受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失地保险。
  
  
  


·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是每一寸土地都有各自的用途。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利用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经过对土地价值的评估进行合理的利用,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对于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取得方式,其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式是划拨土地,那么,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划拨土地使用...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后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后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的项目情况相关。我们来了解一下厦门地区征地的具体补偿标准。 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产...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有关个人用地征地协议来说,绝大多数人可能还是不太熟悉。因此,写个人征地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签订的过程中,严格审查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要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协...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土地使用证在国内的用处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这些土地有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办理的,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很多土地的其他证件都无法办理,所以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土地使用证...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在农村存在着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转让经常发生。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


·一、重婚罪在户藉地报警吗?
      一、重婚罪在户藉地报警吗?如果是告女方,就应当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


·农村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的,才能确认其是否是该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合同中才能明确权利与义务,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需要先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一、耕地强征 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垦的荒地、荒山使用权一般是归开垦者所有的,国家法律对开垦者的利益是进行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