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释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具体赔偿金:
  
  1、人身自由赔偿金
  
  国家赔偿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刑拘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有非法限制的,每天的赔偿金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上半年国家员工的平均工资折算。
  
  今年最新要求,要求各级人民司法机关办理自己司法错误而导致的误判时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最新的每天赔偿的标准258.89元。
  
  2、精神抚慰金
  
  国家赔偿法规定精神抚慰金的具体数额,不应该超过规定的生命健康赔偿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总和的35%,最低不能低于1000块。
  
  一般被刑拘的,只有几种出来的可能:第一,取保候审,就是你的担保人交一定的钱,先把你放出来等着处理的结果,在取保的范围内不能离开家或者去往外地,取保候审维持时间一般是一年,第二种就是法院看你认罪态度好,犯的事也不是太大,就不用处罚了,第三种就是你有重大的传染病的,就选择保外就医了。
  
  三、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的工作人员进行错判误判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让当事人受到合法的权益,而且在申家赔偿的时候也要看是否符合条件,一般国家的赔偿都是以日工资来进行的,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半年能否作为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半年能否作为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规定:分居满2年且感情破裂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不能判定为自动离婚,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协议离婚才可离婚。分居即是指: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造成分居。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颁布于19...


·新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不断的更新,生活中出现的一些事情导致了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破裂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离婚便成了他们解决婚姻关系破裂的途径。离婚,就伴随着财产分配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新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新婚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


·追索抚养费主体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现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甚至发生在自己的身边,而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在离婚时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称承担,通常孩子,如果是未成年人就有要求父母给予生活费的权利,那追索抚养费主体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方法有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公司股权的转移如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房产转移,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私赠财产等...


·办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办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1、每年发给6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2、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3、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


·结婚多年妻子患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以事假、病假为由需要请假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对于符合带薪休假条件的,职工在休假期间薪资待遇不变。之前即使是国家公务员也实行的是带薪休假条例,但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后,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规定被取消。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下载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家公务员不...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院帮忙取证吗?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院帮忙取证吗? 一、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院帮忙取证吗?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法院帮忙取证,具体理由如下: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


·一、男方出轨起诉女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男方出轨起诉女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法院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无过错方酌情多分,同时无过错方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


·无过错方起诉离婚能不能赔偿?
      在当今社会,出轨和第三方插足已经成为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因素,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在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目前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有一方存在过错,这时,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往往会有一定倾向性。那么无过错方起诉离婚能不能赔偿?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对
      老公起诉离婚怎么应对 在夫妻感情不和时,男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说,如果女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女方积极应诉。 但是,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