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可以行使,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都有类似“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或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规定,即所谓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节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在法定的条件下,也允许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发生消灭(参见《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然而,如果将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承租人的权益(1)承租人之所以要支付比贷款本息高得多的租金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主要原因是承租人缺乏足够的资金购买设备又难以获得贷款。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已经投入了相当的资金,若允许出租人单方任意解除合同,将使承租人已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而蒙受损失。(2)为了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往往需要进行一定的配套设备的投入,出租人如中途解约,会增加承租人的损失。(3)由于租赁物的特定性,出租人单方中途解约收回租赁物以后,承租人如果要再购进同种物件,不仅是相当困难的,短期内也难以办到,这样势必给承租人造成更大的损失。民事主体是可以通过将房屋租赁给用人单位融资的,此时依旧可以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关系的保护。一旦租赁关系确立,不管是租赁主体,还是承租人,都不得在租赁合同具有司法效力的期间,提出解除租赁关系的请求,否则先提出解除的主体,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怎么计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就当前事情进行详细的约定,按照约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同时也会就合同违约的事宜进行商议,约定违约金,并在合同中表列出来,那么您可能对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比较关心,对于违约金又该怎样计算?下面我们将带来...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根...


·合同能源管理结算方法的五种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结算方法的五种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结算方法的五种模式 在中国搞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的趋利性十分明显地表现在向政府靠拢上,一方面要靠政府批工程、拿项目,另一方面要拿财政奖励,由于政府财政奖励往往是层层加码,有的时候相当于利润率,您都趋之若鹜。节能服务公司“很市场”,谁...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 年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期间基本工资为 元/月;另外享受岗位津贴,聘用期间第一年岗位津贴为 元/月,以后随年度增加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按医院效益酌情发放。    二、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


·入职试用期合同范本
      为了考察新员工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新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尽管是试用期,员工和雇主之间仍然是需要建立雇佣关系的,这就涉及到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问题。那么试用期合同怎么写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个入职试用期合同范本,您可以学习一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一、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作品,需要被出版的作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要求的书稿。 出书肯定首先需要有书稿,其后是符合出版要求的书稿,例如:不能有严谨出版的内容出现在书稿中。 2、正规标准书号。 号是公开发行的主要...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认定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具体情况根...


·什么是意向合同范本怎么写
      什么是意向合同范本怎么写 意向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给客户提供更好的应用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__________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以下简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