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按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1)欺诈,是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2)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3)乘人之危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
   二、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法律中规定的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主要是三种,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而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要是你对“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泸州律师。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是什么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


·合同法有无对违约金的规定?
      合同法有无对违约金的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


·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相关的人民的财产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类案件的主要区别在与诈骗罪的行为主体是个人,而合同诈骗则包括个人和单位。下面我们就诈骗与合同诈骗都有哪些区别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又一区别...


·保险合同的解除形式有哪样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


·亲属可以为合同见证人吗
      亲属可以为合同见证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现在生活压力的增大使得人们越来越向往诗和远方,许多人会在闲暇时间去旅行。因为对旅游景点的不熟悉,旅客通常会选择报旅游团,这样方便快捷还省时间。在和旅行团协商成功之后,需要签订一份旅游服务协议确保不会存在临时反悔的情况,旅游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一、旅...


·合同成立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合同成立时间是在什么时候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