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聘用制书记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若要辞职,需要依《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辞职的流程是: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4、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档案转出。5、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6、在辞职前,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自己也有好处。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提到书记员,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就是法院,即便是在其他行政单位,聘用制的这些员工也没有可以随时辞职的权利。而且聘用制的员工辞职的话还比较简单,像是行政单位内的这些正式员工,在法定期限内,甚至都不能轻易提出辞职的。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
      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怎么对劳动纠纷举证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总会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诉讼中也不例外。但在不同的诉讼中,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那么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争议诉讼如何举证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二、什么情况...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旧伤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属于工伤旧伤的是仍然算作工伤的,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如果公司法人去世劳动合同还有效力么?
      职工在入职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最后签名确认时要在甲方或乙方处签上自己的名字,另一方一般为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同时,法定代表人签署名字,就代表着这份劳动合同正式生效,那么,如果公司法人去世劳动合同还有效么? 一、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发动选民、制作票箱、印制选...


·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新入职员工都要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工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信息。如果发生特殊情况,如员工离职,双方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多久生效?下面我们根据掌握的有关资料对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相关内容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一、劳动法规定高温补贴费是多少 劳动法对高温津贴是多少并未作出规定,而我国各地高温津贴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一、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格外的重视,因为这个问题会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同样的,工程的质量问题其实在本质上和食品安全问题是一样的,对于工程质量是需要进行检测的,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男职工能休陪产假吗?
      男职工能休陪产假吗 陪产假,指的是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而独立的男性带薪陪护假,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提供机会保证,将会是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表明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进的理念又迈出了一大步。但是男性陪产假并不是各个地方都有的。虽然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近似于陪产假...


·工程质量检测等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检测等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即使是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也是有着严格的质量等级上的划分的。比如说有一些工程的耐用性、设计和其他各方面都是非常优秀的,那么和一些普通的建筑工程的质量自然不是一个等级的,并且我国对此也有着专业的评定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检测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