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房子遇拆迁,没签拆迁协议就被强拆了,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拆迁补偿规定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部门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市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程序、依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理由,听取拆迁当事人、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新婚姻法 父母还贷的这种房产怎么分割
      新婚姻法 父母还贷的这种房产怎么分割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父母还贷的这种房产怎么分割?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一、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 房屋抵押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有房屋抵押或着是按揭房产抵押,而这两种的贷款利率也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有房产抵押的利率会要比按揭房产抵押的利率要低,而且各地和各个银行之间的利率也会有所差距,但是这个差距是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


·一、 婚后买房写夫妻双方是共同财产吗?
      一、 婚后买房写夫妻双方是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且注明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可能会被判为某一方的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


·一、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需具有哪些条件?
      一、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需具有哪些条件? 子女继承房是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 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一)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


·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人们不仅热衷于商品房买卖,同时也在追捧二手房。但就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有一些二手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那到底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能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 1、违章建筑的房屋 2、鉴定为危房的...


·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却是当前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双方在结婚后买房,然后由一方还贷,如今离婚了,那么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财产认定 1、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子可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买房子手续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房子可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而且买房子手续复杂牵连很多,稍有不慎就可能有很多麻烦,这自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影响。因此,在买房子之前有必要先了解清楚应该注意哪方面,这样可以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那么对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的几种情况 1、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


·把房赠给配偶再买一套的算是二套房吗?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的政府已经在陆续出台相应的限购政策,尤其是对第二套房的限购。但有的人却打起了擦边球,认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给配偶之后,再买一套的就不算是二套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把房赠给配偶再买一套的算是二套房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房赠给配偶再买一套的算是...


·离婚房子是他父母的吗?
      当今社会中,因为各种的不和谐因素,导致了许多的家庭不和睦,那么,就会有许多人提出离婚的建议,大多数人关注的焦点是离婚后的房子以及财产的分配问题,离婚后房子属于谁呢?离婚房子是他父母的吗?还有财产的分配问题,下面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