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政策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政策是怎样的?
  
  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基于国家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化的管理建筑工程的相关项目的一些条文规定。那么,您对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具体内容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2020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政策是怎样的
  
  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00元/工日;技工:48.00元/工日;高级技工:60.00元/工日。
  
  2、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打包合并为零星材料费,以“元”表示。
  
  3、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技术措施项目中第十章外脚手架增加费、第十一综上所述,2017年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章高层建筑垂直运输费及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木材采用烘干法,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本定额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综上所述,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主要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包括人工工日、材料消耗量以及施工机械台班等,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
      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 人防工程是属于公共服务设施,所以想要承包人防工程就要经过债标投标的方式,那么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呢?人防工程招标的前期工作有哪些呢?项目的审批权限又在谁哪里呢?我们现在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是怎样的 投标单位须按照图纸所示及...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工伤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


·如果超市招童工罚什么?
      使用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会面临多项处罚措施。那么超市招童工罚什么,其实用人单位的类型不影响处罚的种类,处罚的时候主要考虑的也是雇佣童工的数量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因此,超市雇佣童工的处罚和其他是一样的,主要就处罚类型以及处罚金额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超市招童工罚什么 《...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几条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几条工伤认定有工作时间要素、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观过错要素等。(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一、市政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
      申报工伤都提供什么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1、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 ,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二、教师被辞退的相关法律规...


·工伤评残等级不服怎么办
      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残疾证么?
      一、做工伤鉴定需要残疾证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