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财产纠纷再审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纠纷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的法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列法同上)
  
  ×××(申请人名称)因与×××(被申请人名称) 离婚财产纠纷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请求法院重新判决离婚财产分割;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申请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内容列明)
  
  申请理由
  
  1、再审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
  
  2、再审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
  
  综上所述: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自然人签名或法人公章
  
  二、哪些情况不能发起再审程序?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2、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4、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
  
  5、再审判决、裁定;
  
  6、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综上所述,双方因为离婚财产纠纷起诉的,等法院一审判决下来后,当事人不服的,还能提请再审。当事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里面写清要求重新分配离婚财产的诉讼请求,并用事实及相关法律条文说明自己的诉求合理。法院再审程序启动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按时参加庭审。
  
  


·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怎么判刑
      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怎么判刑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


·男方在女方孕期可以起诉离婚吗
      要是女方怀孕的话,此时不仅仅是在工作上,家庭生活方面其也是受到了更多保护的。这种情况下虽然也是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但同时也做出了一些限制。那男方在女方孕期可以起诉离婚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男方在孕期可以起诉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能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能离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话,当然是有可能会被判决离婚的,主要的依据还是看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已经确实破裂,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


·协议放弃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自愿?
      夫妻双方如果真的决定要分开了,可以通过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如果事情不能和平解决,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也是一项重要的问题,在协议离婚中,关于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也影响着抚养费的判定。那么抚养费可以自愿放弃吗?下列就是关于协议放弃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自愿的解答。...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一、父母行政拘留过影响子女报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无影响,报考公务员只需要本人提供无罪证明即可,因此与父母是否被行政拘留无关。只有父母被刑事处罚过,留下了案底,才会对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像是不能考取人民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外省的起诉离婚请哪里的律师?
      夫妻双方如果无法将婚姻继续经营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选择协议离婚。但由于在离婚时会涉及到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所以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因为这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只好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打官司会请当地的律师,这样比较方便,但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省份,那外省的起诉离婚请哪里的...


·未成年孩子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未成年孩子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未成年孩子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分歧,可以不写入离婚的民事诉状。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出现分期...


·中国民政局起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中离婚率的不断提高,各种离婚引起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离婚往往会带来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如果存在对孩子抚养权归属不满的情况要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变更?中国民政局起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抚养权变更条件的具体介绍。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期限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期限吗? 离婚财产分割的期限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在离婚后的两年内重新进行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