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新《民法典》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表现?(一)转移已有存款;(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三)私自出售房屋;(四)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五)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事实上,有些人对夫妻债务的恶意转移,无非就是想方设法的把原本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债务转移到一个人的身上,或者说干脆夫妻两个人都想方设法的把财产转移给子女等,其他人将要以此逃避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明显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法律不可能是支持的。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债务存在的话,那么就需要对该笔债务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呢?具体应该由哪一方承担债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债务划分是怎样的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属于...


·离婚时债务约定不明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
      离婚时债务约定不明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离婚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企业拆迁补偿款免税吗
      企业拆迁补偿款免税吗 一、营改增后企业取得了政府拆迁补偿款是否要交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规定免征政府拆迁补偿款的营业税。 营改增后,关于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个人欠欠钱不还怎么办?
      个人欠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


·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企业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企业之间存在欠款的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而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损害到企业本身的利益,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最好是事先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而对于已经存在的欠款,企业也是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来追讨的。那通常企业该如何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句俗话,但也十分在理,现实中很多债务人一直以各种原因拖着欠款不还,给债权人造成了一些损失。那么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凭借欠条怎么追回欠款? 1、拿...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先跟当事人协商,可经过协商后对方如果一直拖着不计划还钱,债权人最好的解决方法只能是起诉了。因为欠的钱不超过1万元,所以原告到时候预交的诉讼费也就是50元左右,不过,起诉时还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


·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合同借款范本怎么写
      商业银行个人存单质押合同借款范本怎么写 商业银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