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二、哪些情况下不可以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如果并不符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那么就属于违法辞退,此时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一般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这也要根据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另外,在一些情况下虽然单位辞退员工符合规定的情形,但按照规定也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
      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详尽,除了规定了各种社会保险,还规定了了劳动者受到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或者补偿金。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提起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的,需要证明与被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


·出差在外受伤算不算工伤?
      出差在外受伤算不算工伤?出差在外受伤算工伤,出差是属于工作的时间,所以应当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认定成为工作原因,发生的工作性伤害,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有如下鉴别:“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八)因公...


·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法律允许员工辞职,并且此时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但此时辞职的员工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完成了工作交接才行。那到底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


·企业的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企业招聘人员,希望职工尽早入职,因此,到企业公司入职是很常见的,按照企业的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即可顺利入职。但不知您有没有遇到过二次入职的情形,有些朋友会有二次入职的想法,但是能二次入职吗。至于劳动法是如何规定二次入职的,可以随我们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


·公司与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与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公司与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以下的流程: 1、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法应予开除、除名...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去哪里拿?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去哪里拿? 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要求留下联系人电话的,所以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工伤鉴定书。工伤鉴定书一式四份,职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事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一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


·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劳动市场中,很多岗位都具有高危性,且部分职员不按照既定的规范从事作业,故而职员因工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由于职员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其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其中较为频繁使用的规范,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最长的时间是一年,也就是说要是超过了一年的认定时间,那之后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了。这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利的,那究竟现实中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人员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伤残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