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二、暂扣驾驶证的最长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应根据其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凡吊扣驾驶证的合并执行不能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应从处罚裁决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可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可从确定损失日开始。
  
  三、交警如何暂扣当事人的驾驶证
  
  所谓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指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包括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并不一定负有事故责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出示暂扣凭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暂扣凭证;
  
  2、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3、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4、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与注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不是一回事,因此实践中要注意区分。有些情况下交警对驾驶证的扣留,属于暂扣行为,而这也不是一种违章处罚。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扣留驾驶证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过18个月,也就是说最多18个月之后,就需要退给当事人。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保险怎么报?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保险怎么报? 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并送达双方当...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是很严重的案件,因此醉驾之后会被处以至少一个月以上的拘役。我国法律对于醉驾的处置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在各地方具体案件中判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苏州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苏州醉驾标准是什么? 在道路上驾驶...


·交通事故机动车方该怎么处理事故?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
&...


·北京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作为全国高房价的领头羊,如果不是有很多资金的投资客或是富豪,青年们大都买不起一手房。刚需的北京青年大都把目光投向购买北京的二手房。但是二手房交易如此繁琐,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注意事项也有很多。那么北京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有哪些呢?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北京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出现多家公司理赔的顺序问题。那么,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关于...


·交警有权扣身份证吗
      交警在特定情形才可以查身份证。比如,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这些情形下是可以查身份证的,也就是说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其中财产方面的损害都还算好,尤其是在人身损害方面,有的肇事者可能倾家荡产都赔不起。那现实中,要是出现了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的情况,此时作为受害人应该怎么来处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要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电动车定损的流程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交通事故医院开误工赔偿标准是如何赔偿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
      死者家属的交通费误工费能否支持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赔偿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误工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