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怎么计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这要看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有多少。根据有关规定,超过一定的金额之后,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就需要承担个税。若是经济补偿金并没有超过这个金额标准,则就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另外也要特别注意,要是因为用人单位破产,而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这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至于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这方面《劳动合同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河南省农民工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为了能够很好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在各地都有专门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部门。而且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都是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而进行的。但是我国社保局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是不分申请对象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南省农民工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河南省农民工...


·工商注册后多久税务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以后在30日内必须纳税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
      公司单方面劳动合同毁约要赔偿多少金额?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劳动仲裁的风险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除外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除外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下终局裁决的规定是劳动仲裁法当中规定某一些情形之下所作出的裁决应当是终局裁决具体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


·餐厅辞退试用期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餐厅辞退试用期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一、餐厅辞退试用期员工的条件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
      如果不认同工伤认定可以怎么解决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


·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辞退需要补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


·一、劳动关系指什么?
      一、劳动关系指什么?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该怎样办理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该怎样办理劳动者在工伤期满后,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的续签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