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如何离婚?
  
  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二、不动产隐匿或转移的方式以及处理对策
  
  1、瞒天过海,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
  
  常见方式:当事人一是月薪在五千元以上的白领,较为丰裕的收入,决定了很多当事人的不动产不止一处。有些颇有心计的当事人,在面临离婚之前,就已经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而另一方却不得而知。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
  
  处理对策: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购房者可能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如果一方行为不露声色,没有蛛丝马迹可查,就要采用推理的方式来确定一方是否购买了房产。比如:假设一方购买了他处房产,根据另一方的了解,一方购房的目的在于何处?如果有可能会给情人居住,就可以设法调查情人住处,查到门牌号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该套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可能会给亲属使用,就可以先确定排查范围,然后再一个个排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私自购房后,空关的可能性不大,即使以上调查全部落空,还要密切注意一方是否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往来,也就是说,可能存在出租的可能。
  
  处理成本:一般情况下,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会另有一笔不菲的支出,但上海不动产最少也价值几十万元,相对可能得到的收入,支出和投入、风险和获益比就不用多述了。
  
  2、移花接木,私自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
  
  常见方式:如果不动产产权是夫妻二人的名子,此种隐匿财产的行为,在上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必须要共有人一致同意,房地产交易中心才给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产权证上只有一方一人名子,却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
  
  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并不是一种很高明的处理方式。因为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整个线索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即知。但一方仍采用的目的,在于套取现金后,找消耗的理由进行脱身,不能不说,这是一种虽然笨拙、但仍然有效的转移方式。
  
  处理对策:一般来说,另一方在离婚时,会发现一方擅自过户的事实。因此,应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对象。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证据和停息抗辩一方可能提出卖房款已消耗殆尽的事由。确定交易对象,是要看交易的下家是否具有恶意,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交易的产权为共同财产的事实。
  
  3、金蝉脱壳,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
  
  常见方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
  
  处理方式:突破口在以下几点:
  
  第一、所谓产权人有无泄露真相的可能。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巨值的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根据不同的人制订不同的调查对策及方式,就有可能会有所收获。
  
  第二、从交易时间,摸查出资线索。根据购房付款的时间,回忆一方在此期间财务上有无重大支出或异常,有条件的,还要查询一方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也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收获。
  
  4、以逸待劳,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
  
  常见方式: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不便”、“没有领结婚证就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而等到面临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任凭另一方痛心和泪流,笑将全部房产权利收纳,甚至借助于法院之手,达到上述目的。
  
  处理方式:第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第二,婚前购房出资切记,要将自己名子写入产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离婚时如果对双方的共同财产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处理,特别是必须要对离婚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认定后,才可以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而对于一方的财产是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离婚协议协议书不处理财产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协议书不处理财产是否有效?离婚协议协议书不处理财产也是有效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原因很多,比如:被告不愿面对原告,或不敢面对原告,或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等等,那么法律是否允许被告不出庭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方能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离婚协议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么
      离婚协议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么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


·一、爸爸去世孩子抚养费可以向爷爷奶奶索要吗?
      一、爸爸去世孩子抚养费可以向爷爷奶奶索要吗? 1、爸爸去世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不能要求爷爷奶奶支付。孩子的父母与子女具有直接血缘关系,对子女具有直接的抚养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爷爷奶奶对孙子(女)没有直接抚养义务,离婚以后,其父亲不支付抚养...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
      一、二胎放开后现在还要社会抚养费吗?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是要缴纳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


·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我国婚姻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孩子的抚养关系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有任何的影响。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很多人会认为女方其实是不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


·夫妻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


·没办结婚证孩子怎么判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不要小孩的话可以支付其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国家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大?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男女双方结婚的年龄做出了规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中提倡夫妻晚婚晚育,这样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实现优生少生。符合晚婚晚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到额外的政策照顾,比如晚婚假等。那么,国家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大?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


·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
      一,当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


·离婚已经不是什么?
      离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不少夫妻一言不合就提出了离婚,选择离婚的方式很多,但是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尤其是房产分割的问题。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纠纷,甚至出现了协议离婚10年后房产纠纷的事件,但是怎么处理,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10年后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