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后反悔能否撤销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其实在我国如果选择不继承房产的话,并不是一定需要进行相关的公证,只需要自己选择不进行继承即可。但是如果选择不继承的话并且需要给其他人提供一定的相关保障的话,那么是可以向公证处提出相关申请进行公证的,那么就产生法律效力了。
  
  
  


·离婚房产一般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一般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购房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


·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
      通常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取?购房合同违约金没有固定标准,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支持超过造成的损失30%的违约金。...


·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期房能进行转让吗
      期房就是指那些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概念。一般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进行期房的销售。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讲,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的期房可以卖吗 由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 (一)订购金陷阱 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


·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实践中,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费用?
      费用一般包括:1、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 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一、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的费用款项主要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土地增值费。 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


·解除收养关系后共有房屋怎么办?
      共有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属于养父母的财产就仍然是养父母的,同理,属于养子女的财产仍然是养子女的。不过,养子女是有权带走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途径得到的财产的。总之就是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下面律图带您具体了解相关知识。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城市也在不断的扩建,而扩建就必然会涉及到拆迁,需要签订拆迁协议。那么,当事人在签房屋拆迁的协议时,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份好的拆迁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的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保障。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