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什么?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二、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是谁?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国徽罪等。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刑法当中的法律条文规定,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管制这三种的,量刑的幅度的话是依次递减的,也就是说有期徒刑的刑罚肯定是高于管制的,当然也需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来判断。
  
  
  


·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


·刑事案件追诉期什么时候开始
      刑事案件追诉期什么时候开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


·刑诉法中故意伤害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别人的这种行为其实就很有可能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而故意伤害一般也是属于突发性比较强的,大多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大打出手结果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时候,我国刑诉法中故意伤害拘留的条件是必须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而且当时的情况...


·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罪 有什么惩罚后果
      一、偷窥别人洗澡犯什么罪?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严格地说,不少人都有窥视的欲望,但作为理...


·精神患者杀人要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患者杀人要负刑事责任吗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2、限制刑事责任能...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关于公安机关管...


·刑法中如何规定假传军令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假传军令罪量刑标准?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罪犯死刑
      在古代有杀人偿命的说法,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我国正在逐步的减少死刑,如今《刑法》中规定的有死刑处罚的罪名已经不同。虽然我国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同时规定了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那么,通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罪犯死...


·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多久
      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好多天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一、行政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对于多项...


·减刑裁定书送达时间及送达规定
      人民法院作度出减刑、假释知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道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最高人民百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作度出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