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一、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
  
  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即使当事人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会被驳回,因为这些并不满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要求,自然不能违法对其授予专利权。而一般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需要满足三性,就包括实用性、创造性以及新颖性。但是反过来,具有这三性的,却不一定会被授予专利权。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一)被告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授予专利权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授予专利权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


·商标变更申请书要写什么?
       一、 商标变更申请书要写什么?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一、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六项标准中的一项或几项方可获批,具体如下:代表人类创造智慧的杰作;在建筑、文物等方面,展现了人类价值观念在一定时期的重要交流;能为现存或已消失的一项文化传统提供唯一或独特的证据;...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


·商标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商标权侵权如何提起诉讼?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zhi;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 行政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的权利状态 首先要对被许可商标是否得到授权,权利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或者到期后是否及时进行了续展注册等情况进行考察。我国商标专用权取得实行注册取得原则,如果商标没有注册或到期未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撤销,则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在同...


·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汇编作品版权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


·著作权登记证书小说有什么用?
      著作权登记证书小说有什么用?在我国因为确立了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每一份智力成果都受到相关法律保护,这是因为每一份作品都像人一样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在著作权登记后会给作者颁发著作权登记证书,那么著作权登记证书小说有什么用?我们为您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著作权登记证书有什么用? ...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本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本 一、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本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文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创作人: 著作权人: 现因 欲申请上述作品版权自愿登记,特对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如下: 一、上述作品创作人 为本单位的 。 二、创作人是受本单位指派,利...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有保护期限的存在吗?
      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有保护期限的存在吗?著作权保护的六要素是有保护期限的存在;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