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婚前隐瞒病情如何赔偿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婚前隐瞒病情如何赔偿呢?1、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如果已经结婚,应被视为无效婚姻。2、首先隐瞒病情要区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病情。我国不认可欺诈婚姻,所以如果是普通病假,婚姻关系是不会无效的。但如果是婚姻法上不应当结婚的病情,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这个婚姻自始无效,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确认无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4、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二、无效婚姻的审判实践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4、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5、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我国婚前是需要二人前往当地指定医院做婚前检查的,如果存在婚前隐瞒病情,一旦查出是禁止结婚的病例,那此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或撤销婚姻,二人的财产由当事人自行处理。无效婚姻制度的推出被称为以重救济制度,这样对当事人以及其后代是一种保护。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自己发现重婚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婚案件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重婚案件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清楚,有明确的...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多少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此时一方在实际取得了抚养权之后,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您知道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多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


·女方怀孕了离婚怎么办
      女方怀孕了离婚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


·返还彩礼钱法律规定有哪些?
      彩礼纠纷是近几年最常见的离婚纠纷之一,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而女方则拒不返还。针对这个彩礼的返还,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怎样的规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返还彩礼钱法律规定有哪些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起诉离婚期间生活费需要给吗?
      大家肯定都知道离婚,在我们国家离婚是有两种方式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其中大多数都是起诉离婚,往往会有很多的矛盾发生。其中起诉离婚对于双方来说不是一件好事,往往会有生活费上面的纠纷。在离婚之后一方肯定会给另一方生活费的,起诉期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是没有规定生活费的...


·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
      有些夫妻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以离婚收场,为了避免离婚后的关系恶化,很多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协议离婚咨询律师如何收费,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协...


·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主要见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中,主要是为解决实践中离婚夫妻的财产认定、分割问题而制定的。那到底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 夫妻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


·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在婚后也是可以就财产协商之后,办理公证手续的。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事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无法顺利的完成财产公证。那么根据实践经验来看,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费用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费用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
      一、离婚判给子女的财产可以收回不?如果是法院判决,是生效了的。如果财产已经到了儿子手中,就不可能收回。如果还没有,那还得看母亲是否同意收回。因为那显然是离婚的条件之一,父亲是没有权利自作主张的。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


·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期间当事人不仅需要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还需要做好开庭的准备,这样才会尽可能地使审判结果符合自己的预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的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