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3、起草诉状
  
  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被告的主体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2)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4)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4、起草答辩状
  
  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2)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
  
  二、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实质条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诉讼请求以及起诉所依据的客观事实,这些是起诉必备的核心部分。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上,开庭之前律师当然不是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做这些准备工作的,律师的每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肯定都是充分尊重委托人的意见的,有什么问题也会及时的跟委托人进行沟通。而对于委托人来说,也只有充分信任律师,才能争取到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
  
  


·劳动仲裁需要法人到场吗
      不需要的,但是劳动仲裁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电话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争...


·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由于抚养关系是由身份关系而来的权利,不以离婚为条件,解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对于在离婚后,没哟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抚养费的。且抚养费的支付是以父母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的,那么对于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的情形,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
      作为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之间是一种隶属的关系。因此,很多时候需要根据单位的安排来做事,这就包括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单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告诉您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一、单位能否随意安排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


·2023苏州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的参考依据和工伤鉴定完毕以后的赔偿标准,这都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来进行的。所以这不是由用人单位,也不是由受伤员工本人来决定。之所以要求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就是为了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公正的赔偿金额。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2017苏州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7苏...


·工厂倒闭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工厂倒闭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一、工厂倒闭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五项规定内容和第46条规定内容,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解散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确定。 这里面涉及到的工资都是指的包括基本工资、绩...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伤残补偿金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


·对于工龄在公司辞退二次入职员工怎么算的?
      对于工龄在公司辞退二次入职员工怎么算的?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如果单位愿意合并计算,那也是可以的。一般都算的,具体看单位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工龄也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


·休法定节假日扣工资吗?
      休法定节假日扣工资吗?法定假日是带薪假日,劳动者法定假日休息,工资照发。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梗的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没买职工社保能进行工伤鉴定吗
      没买职工社保能进行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