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事诉讼办案流程表是什么?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对于刑事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在法律上非常明确,司法机关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审理,如果审理的程序存在错误的,或者对相关法律适用错误的,则可以导致司法判决的错误,给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损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行政拘留时间抵了7天半最多还剩多少天?
       一、行政拘留时间抵了7天半还剩多少天? 行政拘留的时间可以和羁押期限抵扣,假设行政拘留7天,羁押期限15天,行政拘留期限可以从15天中扣除。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


·刑事案件判刑后还需要赔钱吗
      刑事案件判刑后还需要赔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法律中要求对于被判缓刑的罪犯来讲,会有一定的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不能又有新犯罪,否则的话将会被撤销缓刑。那要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


·敲诈勒索罪量刑的步骤是怎样的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要是确认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话,则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做出一定的量刑。但敲诈勒索罪量刑的步骤具体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将要实施暴力或其他损害行为相威胁,或者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


·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电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卖淫一般是指帮助他人组织女性及男性卖淫的行为,即为他人在组织卖淫是提供便利的条件,排除妨碍的行为,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触犯刑法的行为。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协助组织卖淫的相关问题。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款之...


·犯罪未遂具有什么特征?
      犯罪未遂具有什么特征? 一、犯罪未遂具有什么特征? 犯罪未遂具有一下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


·职务犯罪包括哪些罪名?
      职务犯罪是指类罪,其中包括了一些具体的罪名,当然,法律中规定职务犯罪只能是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其他的行为人或者单位都是无法构成的。那您知道《刑法》中规定的职务犯罪包括哪些罪名吗?我们总结了相关内容,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对女性的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那么,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


·最高院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总有的犯罪分子执迷不悟,没有得到法律的重治仍然会知法犯法,但也会有一些人认识到法律的威严,想要在服刑期间得到减刑,这就看自己的表现了,有明显的悔过倾向是可以得到减刑的,那么最高院减刑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最高院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一、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合法的,因为实际上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它是存在着表现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减刑的。拘役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