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允许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对继承权的放弃,这是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当然一般对于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也可以使通过口头方式作出,这方面法律中并未做严格限制。但是通常,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需要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若放弃继承遗产没有损害到他人利益的,那么就是不允许他人进行干涉。
  
  
  


·一、谁继承财产谁赡养老人吗?
      一、谁继承财产谁赡养老人吗? 法律上并无此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没有争议是不需要打官司的,有争议才需要打官司。1、遗产分割一审民事案件,根据受理法院适用的程序不同审限也不同,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2、上述两种审限均从立案之日起计算(既不是起诉那天更不是第一次开庭当天,因为起诉后法院会...


·继承遗嘱的顺位是什么意思
      继承遗嘱的顺位是什么意思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


·继承侵权纠纷失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侵权纠纷失效规定是什么?(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


·人死后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人死后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1、法定继承人顺序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


·继承人有权处分未分割的遗产吗?
      继承人有权处分未分割的遗产吗 继承人是否有权处理未分割的遗产,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生活中,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被继承人去世了,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如配偶、儿子,在未继承之前就先处理了一部分遗产。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来讲,遗产在未分割前,其性质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财产,若擅自...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
      私生子继承规定是什么?私生子继承规定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继承法》规定享受继承权。《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


·一、老丈人可继承女婿遗产吗?
      一、老丈人可继承女婿遗产吗? 老丈人不一定可以继承女婿遗产,老丈人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女婿有遗嘱,遗产由老丈人继承的,否则老丈人没有继承权。 如果老丈人没有其他子女、没有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女婿生活的,可以要求适当分得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


·什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遗产的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并未订立任何遗嘱,那么,按照相关法律,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与分配。这时,法定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在下文中将对什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什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 法定第一继承人即第一顺...


·职业年金是否可以继承
      一、职业年金是否可以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对于职业年金是否可以继承做了一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


·哪些情形导致继承权丧失?
      哪些情形导致继承权丧失? 一、哪些情形导致继承权丧失?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