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将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因为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如果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轻伤以上的话,就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一定情况之下,也是有可能会进行调解的。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在打架过程中实施一般殴打行为,致他人受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打架斗殴会怎么判刑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 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打架斗殴的这种现象,如果对方所造成的一些损害比较重的话,那么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不管怎么样来说,它都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的结果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断,通常情况下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决。
  
  
  


·认罪认罚协议如何签订?
      我们常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法律的层面上确实是这样。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承认犯罪事实,承认所作所为,认错态度诚恳,则可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一定的宽大处理。那么认罪认罚协议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是指...


·盗窃案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一、盗窃案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该如何认定?
      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该如何认定?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犯的种类及刑事责任是指什么
      主犯有哪些类型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包括以下几类: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


·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自首可以减刑吗
      一、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自首可以减刑吗? 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不一定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


·非法集资怎么判定刑罚?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行为在生活中,总被犯罪者作为犯罪的手段用来骗取公众存款。而且犯罪者一般会挥霍资金,一旦被骗,最终难以追回钱款。但是第一时间报警能够增加成功惩罚犯罪者的几率。非法集资怎么判?非法集资除证券、股票相关罪名之外,常见的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种罪名的立案标准...


·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现形式
      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现形式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


·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怎么样的?
      刑法中有一些犯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是会受到罚金处罚,如开设赌场罪。我国很多人都爱赌博,经常去一些赌博场所,但对处罚是一无所知。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数额计算是怎么样的? 罚金成年人起点为一千元,...


·现在行政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
      现在行政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


·治安行政拘留复议书该怎么写?
      治安行政拘留复议书该怎么写? 关于复议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一种表现方式,通常复议申请书都是由维护当事人的相关行政机关的相关公民或法人来写的,最后用来对案件的复议来用。那么,关于治安行政拘留复议书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律师网的我们为您准备的关于此类案件的复议申请书的范文。 行政...


·判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
      一、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缓刑几年或几个月执行就是指在几年或几个月内遵守一定的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