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进行裁员的,毕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同时还与企业员工的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满足条件需要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如果不幸被裁减的话,那么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一、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最近由于各公司的裁员潮,致使一批批的劳动者离开自已原来工作过几年的工作岗位,很多劳动者都很无助,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帮助被裁员的劳动者细算一下如何获得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裁员,属于一般性裁员,在该种裁员中,劳动者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公司是否提前30日通知;二是是否履行书面的通知方式;三是未履行上述二种程序,公司应额外支付被裁员工一个月工资,并且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还有另外一种裁员方式,即《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单位在需要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裁员。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为以下几种原因: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者注意公司依据方式进行裁员要履行的程序是先是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然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果未履行上述程序,属于违法裁员。依据此方式裁员的劳动者能得到补偿金的依法只能是公司依法重组,即只有在因为上述原因(1),才能得到补偿。
   二、企业裁员时哪些人应优先被留用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近年来,我国企业中出现了裁员潮,有大批的劳动者被裁减掉。而此时不懂法律的劳动者,就不清楚该如何在企业裁员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如果不清楚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的话,不妨咨询一下我们的镇江律师。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


·对于在厂里那种情况算工伤?
      对于在厂里那种情况算工伤? 一、对于在厂里那种情况算工伤?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肯定算工伤的。 工伤的其它情形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劳动法辞职时间是什么时候?辞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辞职,也就是员工自己提出来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方式,相对于单位提出来的解聘来说,辞职具有一定的“弱势”,而其中最大的表现便是无法获取单位给与的经济赔偿。那么劳动法辞职时间是什么时候?辞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辞职并非就是立马走人,作为员工来说,也应该“站完自己的最后一班岗”。 ...


·一般8到10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金额?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劳动仲裁是告法人吗
      不是,劳动仲裁索赔的对象是公司,应该写明公司全称,法人代表无论是谁都不影响劳动仲裁的正常进行,法人代表本人可以不参加仲裁,可以授权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劳动仲裁中,如果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则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就可以了,因为承担责任的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目前已退休赔偿还有必要吗?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目前已退休赔偿还有必要吗?没有必要补偿。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赔偿金的,但是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但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时效性。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赔偿金...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


·不服深圳工伤认定结果的话怎么办?
      不服深圳工伤认定结果的话怎么办? 1、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诉讼状,证据清单: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具体有那些规定? 在建设工程中,质量是检验工程合格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质量的好坏和老百姓的生活紧切相关。国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为此国家对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也作出了一定的要求。我们一起来关注下工程质量的相关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


·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方式有哪些?
      在钢厂、冶炼厂生产车间劳动的工人,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导致受伤。伤情不严重的话,工人应当尽快的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当然,工人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可以对此表示异议,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可以被推翻的。那么,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推翻工伤认定决定...


·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
      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