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不过,离婚方式的不同,意味着实际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二、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根据协议离婚的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即发给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实践中大部分的夫妻都是先选择协议离婚的,而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才会向法院起诉。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
  
  
  


·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一方想要离婚但对方却死活不同意,这时因为双方意见不一致,自然就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来离婚,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一方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该怎么办呢?这可是难倒了很多人,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想离婚对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如果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以...


·一、离婚案件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吗?
      一、离婚案件有过错方少分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女方低收入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女方低收入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
       一、起诉方离婚自己辩护可以吗? 起诉离婚,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等代理人代理诉讼,但是双方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犯婚罪是那条法律规定的?
      犯婚罪是那条法律规定的?没有犯婚罪的罪名,应该是重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所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


·我国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我国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


·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此时法院受理了案件,则需要尽快将离婚起诉状和传票送达给被告人,但有的被告人在收到了法院传票之后,却不按时出庭也就是不去打离婚官司,究竟此时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法院传票不去有什么后果 离婚被告不去...


·女方怀孕离婚可以吗?
      女方怀孕离婚可以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的...


·婚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
      婚姻一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1、婚前隐...


·父母离婚小孩的抚养费多少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现实中即使父母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抚养与被抚养关系也是不会被解除的。而此时夫妻离婚的话,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到底离婚小孩的抚养费多少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