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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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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如何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四)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五)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六)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公司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是合法条款,只有具备法律效力,才能同时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是劳动者在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想要辞职的,必须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是在辞职前的三十天通知单位,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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