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济补偿金有包括加班費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经济补偿金有包括加班費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底的理解,这里的“等货币收入”是指且仅指前面提到的四种工资。如果包括加班费,这里肯定要列举出来的。这是从语法上理解。此外,从情理上理解,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在正常工作时应该得到的工资。这里的正常工作是指,正常的工作条件、正常的工作时间、正常的工作强度。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且加班有专门的加班费来补偿。所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应包括加班费。但是。正如楼上所言。如果有的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常年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并特意把基本工资定得很低,把正常的月工资以加班费的名义发放。这种情况下,则应该重新考虑真实月工资的认定。这是非正常情况。不能用特别代替普遍,用非正常代替正常。综上,在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中不包括加班费。二、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这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挂钩。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工作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话,则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工作在一年以上,那每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
      证人出庭作证误工费怎么补偿? (一)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二)民事诉讼中,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


·一、内蒙古农民的误工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内蒙古农民的误工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


·一、员工退休前不能辞退?
      一、员工退休前不能辞退? 是可以辞退的,但是要遵照辞退的法律流程,也就是提前三十日对要辞退的员工进行辞退说明,并且发放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一 如果没有在30日之前对员工进行辞退说明就员工辞退,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该被辞退的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由于现在建筑工程频繁出现豆腐渣工程,因此为了解决建筑工程出现问题而找不到人维修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等达到一定时间后再予以返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下面由来为您解答。 质量保修金返还期 我国法律法规尚未...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处理怎样?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处理内容怎样?民法典、治 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分别对打架斗殴的后果、情节不同分别使用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约束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以,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依法处理。那么,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


·幕墙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幕墙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中国建筑幕墙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起点很高。这么多年以来,随着各方面不断的发展与创新,我国建筑幕墙行业已经开始走向成熟发展阶段,被普遍运用,并在世界上占据一席之地。现如今,幕墙不仅仅是广泛应用于各种建筑物的外墙,还应用于各种功能的建筑内墙。那么,幕墙工程...


·工伤认定一般多久去做比较好
      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要是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最应该做的就是积极的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以减少造成的损害。而之后才是说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对事故作出相应的处理。那实践中,工伤认定一般多久去做比较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一般多久去做 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


·对工商行政处罚的陈述的途径是什么?
      对于一些已经既成事实的行政违法行为,可能当事人在这整个过程当中也有很多迫不得已的情形,还有一部分就是根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以才一不小心违反了工商方面的一些管理制度的,当工伤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达到一定的程度,当事人就有陈述的权利。应该工商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最为关心对工商行政处罚的陈...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劳务派遣合同范文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范文主要需要包括几个内容:劳务派遣的固定时限;劳务派遣的薪资待遇及休假日;关于双方劳务合同变更的事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以及劳动者在劳务派遣期间的生病治疗问题。 二、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