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是怎样的? 一、承包地互换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实践中,村民间互换土地,极少签订书面协议,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合同法明确在书面合同之外,也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关于“互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
   二、承包地互换未备案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这一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让发包方及时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情况。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性质仅为公示,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互换备案制度尚不完备,以未经备案为由否定互换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农村客观实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三、承包地互换后改变用途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是法律对于流转土地的禁止性规定。改变农业用途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等建设行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壤、植被的行为。
   四、承包地互换合同的解除问题
  互换中,当事人往往未对互换期限进行约定,当一方提出解除互换合同时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换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租期不明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内不得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及互换时遇到一些问题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1、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选择的出租写字楼作为办公地或注册地,这样就会面临租房到期的问题,那么您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注册地址到期了该怎么办呢?来帮您寻找解决途径。 一、注册地址到期的影响 公司注册地址到期却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会影响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年审。营...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生活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况,当我们不了解相应法律的时候我们很难处理好相应的土地转让问题。而且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我们也很难理解。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品又该归属于谁的名下?我们将在下文对转让土...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城镇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用于建设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用设施,依据国家的土地征收标准的大方向下,各个地方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对于不同的建筑和不同的设施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下面就日照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为您讲解征地补偿的项目和标准,希望对您...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林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境内有很多浑然天成的林地,也有一些是后期被人们改造成为林地的,注重林地发展也是国家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一个渠道,因为通过种植这些林地,对城市的空气净化和保护生态平衡都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有些公民在依法获得林地后可能自己也想要转让出去,不过转让之...


·土地转包期限规定是什么?
      土地转包期限规定是什么?土地转包期限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三条...


·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是怎样的?
      在农村,几乎家家都有分到耕地,当农村家中有老人去世后,老人名下的耕地的归属问题有着怎样的规定呢?尤其是在现在中国在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镇化发展迅速的情况下,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的问题在法律上是如何安排的。下面我们将进行相关介绍。 农村老人去世耕地继承是怎样的? ...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一种物权凭证,该证的持有者可以凭借此证书,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在政府拆迁时也可以依据该证得到一定的补偿金额,故而在公民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会按照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进行办理,一般来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


·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


·最新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甸阳镇县城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455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由旺镇、仁和镇、水长乡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外坝区;水长工业园区规划区内;甸阳镇规划区外的坝区,平均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如何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如何进行? 在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如果很多公司企业进行投标或参与拍卖最后获得使用权存在程序瑕疵时,就会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对于这种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通过土地纠纷调解程序来化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