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
  
  一、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
  
  股权激励的话以后就是公司的股东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中,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
  
  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方面,明确了股权激励不是无条件实施的,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此外,《办法》还针对股权激励计划中应该包括的事项和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规定或说明,此举给上市公司就如何进行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
  
  二、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严格的来说,只要有本公司股权的,那就都是公司的股东,而且股权激励完全是通过合法的方法取得的公司的股权。但是,如果以股权激励这种方法奖励普通员工的话,表面上来看是公司的股权,但实际上相关的权利,很难得到原始股东的尊重。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是知道的,比如说,刑法民法,这些都是日常生活当中您会经常用到的一些法规。但是,提到公司法相信很多公民都不太清楚,因为毕竟公司法的针对性是比较强的,对于不经营公司的普通公民,对其根本就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股东会记录纪要决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


·合同法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
      合同法分公司签合同有效吗?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交强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向侵权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
      企业被强制拆迁,如何依法维权企业遭受到强拆的时候,企业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强拆方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


·公司法人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人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司法人职务侵占如何认定?公司是出资人共同的财产,动用公司的资金必须征得出资人的全部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同意而动用公司财产,并且从中私吞公司财产,通过自身的权力从公司中为自己捞到不正当的好处的行为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即便您不是股东,只要在职务上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即可担任。 第一部分 常见民事...


·分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如果是取得了独立营业执照的机构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否则必须由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作为代理人。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的,此时为了企业的利益,也为了公共利益,法律规定必须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才行。如果合伙企业法人失踪了,那么法人代表的任职资格是怎样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是一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公司的收购包括了兼并与收购这两种方式,想要进行以上的两种收购程序首要的就是需要一份公司收购协议。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收购协议范本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