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二、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虽然认定标准看似明确清晰,但实践中仍有很多存在争议模糊不清的地方,这也容易产生歧义使当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会有许多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事而选择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处理离婚财产和抚养权时也是经常会发生争议和纠纷,为了更快速更公平的解决争端,国家也是规定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离婚?
      家庭暴力如何申请离婚? ?一、丈夫家暴妻子如何离婚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可以达成离婚协议,那么你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有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纠纷,您可以起诉法院离婚。家庭暴力是法院判断婚姻关系破裂的重要条件。 二...


·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的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那么此时也就只能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了。而此时若诉讼离婚要孩子的话,就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有利证据才行,不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小。那到底此时要提供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


·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不仅对男女双方结婚有相关规定,对夫妻离婚也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比如婚姻法中对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方面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内容包括抚养费用是多少、什么时候给等。那么你知道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


·猥亵女童罪法律规定了怎样的处罚措施
      猥亵女童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犯罪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这样的行为对于女童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并且会导致女童以后的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这样的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明确指出要从严惩处的行为,女性在心理承受能力上是比较弱的,尤其是儿童心理发育还不健全的情况对其实施犯罪会对儿童的心理产生不可...


·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


·如何去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如何去起诉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家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3、以...


·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否分财产?
      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否分财产?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的,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


·离婚后孩子不让探视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双方共同的义务,即便在离婚后父母双方也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很多人夫妻在离婚后由于发生纠纷,一方抚养子女的同时不让对方探视子女,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到底离婚后孩子不让探视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


·国家赔偿金标谁
      我们知道,当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使而受侵犯时,作为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国家赔偿的诉讼请求。国家赔偿都有一定的标准,该标准全国统一,不分地区。那么,国家赔偿金标谁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国家赔偿金新标准 最高检、最高法...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当今社会,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能够在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协商一致,然后心平气和的签订离婚协议离婚。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关于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