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侵权销售者追责方式是什么?(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销售者商标侵权责任是什么二、商标侵权犯罪判定标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若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商标侵权犯罪的法律责任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标侵权对于销售者来讲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销售者本身自己也不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不能够进行销售,或者是销售者自身已经知道该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但是还是为了经济利益进行销售,两者所触犯的法律都不同,所要求的相关赔偿也可以不同。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
      销售商是否需要对专利侵权赔偿?销售商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销售,且对于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是属于之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生产,将产品进行销售,不知道是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而生产出来的商品的话,那么如果能够证明这种商品是有着合法来源渠道的话,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


·变更商标代理人费用是多少钱?
       变更商标代理人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变更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500元人民币。 1、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名称改变后,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行使其商标权。...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假冒专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假冒专利罪。但在此之前,我们要先对疑似假冒专利的行为进行认定,看是否属于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那么假冒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假冒专利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


·商标许可合同何时生效?
      如今,国家越来越注重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的使用与保护。因此,如果没有取得商标的使用权而套牌生产相关商品,是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这就需要企业在使用商标时了解相关法律。下面,就由我们就商标许可合同何时生效来整理相关资料。 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意义。 1、商标权人采用许可...


·故意将其他类别商标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
      故意将其他类别商标抢注有什么法律后果?《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是商品的生产...


·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
      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方法是什么?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微信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微信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禁止使用。《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其一,商标异议——就初...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
      商标权保护的意义与保护范围随着我国法制化的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对于各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不断完善,对之前疏漏内容也做出了很多补充。那商标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呢?在哪些范围内是受到保护的呢?我们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意义 1、标所有人经注册(或经使用)取得...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一、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包括什么
      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包括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