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国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1、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2、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我国交通事故的赔偿中就明确列出了误工费这一项,针对交通事故发生后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也会给与相应的赔偿,具体根据当事人的责任划分来恒定赔偿比例。相关法律条例针对嘉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是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我们可以多加了解。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
      公交车司机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罚?1,目前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可对驾驶员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2,但对刷微博、玩微信、发短信等玩手机的行为,因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还不好定性,目前也极少有此类处罚的案例。“但...


·出租车被追尾要误工费合不合理?
      出租车被追尾要误工费合不合理?追尾,如果对方是运营车辆(出租车),你需赔对方停驶期间的份钱和司机的生活费,保险公司只赔运营车辆(出租车)的修理费。如果对方人员受伤,你需赔对方的误工费(依据医院假条、对方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若其收入大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点,对方需提供事发前三个月...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
      交通事故总会造成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有损失就需要进行赔偿。如今,您都购买了保险,机动车还存在交强险这样的强制险,一般理赔都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该怎样进行理赔呢?对此,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该怎样进行理赔 1、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


·火车票退票新规定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由铁路局制定并发布,具体参考《铁路互联网购票须知》。 (一)关于退票手续费 客票预售期改为15天后,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


·未交租金写欠条还是借条?
      未交租金写欠条还是借条?写欠条,欠房租写欠条说明相关情况,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欠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


·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在道路上行走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说在高空当中的物品坠落砸伤行人,但是比较常见的还是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我国关于高空坠物?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归责原则需要明确。很多人想了解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谁来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下雨车辆受损,谁来承担损害责任? 在大雨之后浸泡汽车无疑是对主人的巨大损失,是否可以在此时向物业公司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 1.物业 让我们首先看看物业经理和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比例。 如果车库被洪水淹没,因为业主会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费,...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申诉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申诉机动车的驾驶过程中,可能偶尔会出现一些违章的行为,通常是被电子眼拍下来的。但机器拍下来的照片有时候会出现不对的地方,因此机动车驾驶者就想要进行申诉,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申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车辆被套牌 遇到这种情况,驾驶...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近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所以人们手中闲置的钱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并不满足与把钱存入银行,因为银行的利率比较低,很多人会选择投资公司的债券,公司债券的收益比银行存款大的多,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一、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


·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到哪里交易?
      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到哪里交易?公司债券是债券投资中的一个重要产品,由于公司债券风险较低、收益率还算稳定,不少投资者都喜欢购买公司债券。有买就有卖,符合条件的话,投资者可以将手中持有的债券进行交易。那么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到哪里交易?下面就由我们给您讲一讲相关知识。 一、投资者购买公...


·上海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房价的越来越高,很多人已经面临着买不起房的困境,特别是在像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大部分的工薪一族购房都选择的是二手房。于是,对上海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有所了解也是必须的。下面,律所我们会简述上海市二手房买卖流程的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购买二手房流程可分为“无贷款”和“有贷款”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