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11号)和《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金发〔2010〕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重庆市区范围内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的,适用本操作规程。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遵循保持现有承包关系不变的原则。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为本人或第三人设定抵押。
  
  第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实行登记制度,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证书。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机构为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准确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八条 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提供的还必须有完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抵押物所在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书面证明;
  
  (三)通过转包、出租、入股流转方式取得土地经营使用权抵押的,原农村土地承包方同意的书面证明;
  
  (四)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达成的抵押贷款意向。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
  
  (二)未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不齐全的;
  
  (三)被依法列入征地拆迁范围内的;
  
  (四)承包地已毁损或灭失的;
  
  (五)受其他形式限制的。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分为抵押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抵押贷款意向后,由抵押人向抵押登记机构提出初始登记,对抵押物的权属、面积、地界、抵押时间等登记事项进行登记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初始登记流程:
  
  (一)抵押人如实提供如下登记材料: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登记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贷款的意向书;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材料;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材料;
  
  7、通过转包、出租、入股流转方式取得土地经营使用权抵押应提交:原农村土地承包方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原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
  
  (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对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由抵押人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变更登记流程:
  
  (一)抵押人如实填写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抵押人如实提供如下登记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生变更的书面证明资料;
  
  4、抵押权人同意变更证明材料;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证书。
  
  (三)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对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是重庆市根据国家试点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而制定的。“规程”说明了抵押具备的条件和抵押登记的流程,内容丰富并全面。重庆市出台这样的“规程”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作出规范,使抵押可以有效合理的展开,帮助农民朋友打开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征地补偿款标准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补偿金额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多人都对其有一个疑问,既然是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了?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


·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和或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登记,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有的夫妻离婚前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并不在一块,那么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一、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 1、土地基本情况 2、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3、双方权责 4、违约责任 5、其他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


·土地使用错误纠正申请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错误纠正申请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填写错误,你可以要求原发证单位纠正,纠正后领取新证即可。如果发证单位不纠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
      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怎样的?目前,全国许多地方的城镇化建设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贵州省毕节市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也正处在实施阶段,先期动工的主要是交通运输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配套工程等,对需要征用的土地补偿价格已经进行了测算和公告,那么,贵州毕节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呢?为...


·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
      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国家近几年在不断的发展城乡来减小城乡差距,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建设需要征用个人的土地,国家在努力解决纠纷通过的补偿来进行弥补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说明,那宁夏征地补偿新规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征地1...


·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
      现目前,很多企业为了减低成本,在土地的使用上,都会选择租赁方式而不是购买方式。因此,为了使承租方和土地出租方之间达成一定的协议,双方当事人都会采取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保障双方的权利。但是,该合同签订后也会存在无效的情形,那么,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今天,我们给您做了以下...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什么? 1、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 (1)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 (2)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 (3)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


·房产税土地使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缴纳房产税可能对于每个有房子的人来说都是不可能避免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只会在被通知需要缴纳多少的情况下就直接缴费了,但实际上如果不知道的正确方法就可能会在被侵权的时候不知从何维权,那么,房产税土地使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怎么写?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拥有许多的土地,出于挣钱的打算,于是他们就想通过变卖土地来赚上一笔。然而在买土地的过程中并不是口头协议,而是通过写一些协议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书写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那么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本文主要介绍土地使用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