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2019规定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受到伤害的程度来进行不同费用的赔偿,而这里面的具体费用是包括医疗费用,住宿费用,还有就是办理相关的丧礼的丧葬费用,这是导致人员死亡的状况之下所造成的一些伤害。根据各地、当事人的情况不同,其赔偿数额也是不一样的,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具体费用,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3、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8、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伤害到他人身体之后,一方面是担心自己需要追究这样的一种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还担心自己会赔偿很多的,一些金额,确实一旦发生故意伤害的话,肯定是随之而来有一些赔偿费用的,所以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轻易的犯罪。
  
  


·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区别都有哪些
      死缓和无期徒刑都是属于比较重的处罚了,因此针对的往往也就是一些比较严重的犯罪。但死缓比较特殊,您不要看带有一个“缓”字,这与缓刑是不一样的,至少死缓还是需要到监狱服刑,那就与无期徒刑存在相似之处了,不过最终这二者还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介绍。 ...


·2023年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绑架罪的认定标准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2、客观要件。...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久?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其中的涉案物品往往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但毕竟不是没收这些物品,因而即使是查封、扣押、冻结也是有期限的,那究竟刑事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多长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探究法律、法规可知,目前我国关于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


·诈骗罪非法集资罪是什么
      集资诈骗严重危害到了我国社会的金融法律,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是要接受我国的刑法的,只用这种诈骗的方式是扰乱了社会的秩序,诈骗的方式有很多种,但都被认为是集资诈骗。以下就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诈骗罪非法集资罪的相关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诈骗罪非法集资罪? 集...


·赌博拘留一般判刑多长时间
      赌博一般拘留五日到十五日,具体多少天要看情节。一般的参与赌博行为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


·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吗?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但是十分恶劣的行为,例如追逐竞驶,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运输为危险化学品等驾驶行为。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情节恶劣的要被从重处罚,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吗?下面我们来为您回答这一问题。 一、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吗?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交...


·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 行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其实除了会给予主刑的处罚外,同时还会给予行为人附加刑的处罚,在附加刑当中比较常见的其实也就是罚金和没收财产了。我们知道自然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达到了一定标准的时候会被认定为行贿罪,那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呢?下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行贿罪是否...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什么?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时效规定
      刑事诉讼时效规定 一、追诉时效的相关概念 1、追诉时效概念 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2、追诉时效中断 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