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本案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都严格遵照了上述立法要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业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原先被弃耕的土地开始有人争相耕种,承包户开始收回原先转给他人代耕(转包)的土地,本案即在此背景下发生。由于法律宣传的不到位,农民“责任田谁交费归谁种、谁种谁有”的观念很深,大大增加了类似案件的处理阻力。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一要耐心释法、讲情、说理,力求案件处理结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要旗帜鲜明,有法必依,依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民事活动进行判断。
  土地的实际耕种者直接向发包方缴纳各项税费,这是其服从发包方管理的体现,也是发包方便于收取土地税费、简化缴费程序的一种方式,不能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的事实根据。
  《农民负担监督手册》是发包方计收土地税费、发放相关补贴的依据,不是法定的承包经营权权属凭证。发包方受土地利益的驱使,往往疏于对土地流转的管理,使《农民负担监督手册》记载的内容比较混乱。在发包方不明示认可、当事人又无其他书面凭证佐证的情况下,《农民负担监督手册》不能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及转移的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划转调整将导致土地承包户丧失承包地,其法律后果较代耕(转包)的法律后果严重。
  当前农村像本案这样的情况很多,承包方再转给转包方,当遇到这种问题是,要从承包关系入手解决,依法及时作出裁判,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不得不说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承包方还是转包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彼此在合同期限内双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想了解


·黑龙江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当前,各省市加快城市建设或经济建设步伐,不可避免地产生土地征用行为。在许多省一样,黑龙江省征地也会涉及到林地征占现象,许多林地承包人备为关注林地补偿标准,特别是在参考其它省份补偿标准后,会更加期待黑龙江省的林地补偿标准。那么,黑龙江林地补偿标准是什...


·2023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详细是怎样的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详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墓地也不例外。而根据相关规定,土地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而一般签订墓地使用合同时会签订20年期限。但墓地的性质比较特殊,它不能像商品房一样可以拆迁,所以墓地的使用年限受到了部分民众的质疑。那我们来看看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释是怎样的? 一、墓地使用年限法律解...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
      平度征地拆迁烧死农民一审判决结果 一、事件经过 2014年3月初,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对村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满,在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附近搭建帐篷,由多名村民昼夜轮流看守以阻止施工。杜家疃村原主任杜群山与该工地围挡承建商代理董事长崔连国共谋,对村民进行恐吓。此后,崔连...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处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处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对于整个中国,我们会有法律来约束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法行为,但是中国很大,还有很多城市,很多地区,并且随着地域的差异,文化的差异,对于法律的规范也是有出入的,一般对于很多行为都是按照地方性法规来处理。那么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行政...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一、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纠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程序简单,有...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土资源部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在148号令对真正失地农民即承包地被征收的经营权人的补偿安置没有规定,市政府又未制定新办法与现有法律法规相配套、符合实际情况又能够切实...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一、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借条中地址身份证可以打印,打印的借条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产生影响。 借条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银西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为您的出行提供了便利。蜿蜒辗转的铁路,看上去别有一番风味,国家在对铁路进行建设时,因为铁路的占地面积往往比较大,在对铁路建设进行划分的时候,可能会需要向当地人民征用土地,用来建设铁路。各级政府对于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道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福建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指得是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时造成占用土地的,应对群众给予的赔偿。这个政策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国家以人为本的原则。福建拥有依山傍海的地理特征,经济也高速发展,因此,城市建设也要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那么,福建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