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应该按照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综上所述,离婚的夫妻在法院还是登记处都需要提前对二人的财产和债务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并且就这些债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不然的话就不再是夫妻自己的事情而且要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了,夫妻任何一方不承认就会导致债权人拿不回来钱了。
  
  
  


·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一、夫妻共同债务是怎样认定的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


·借条原件作废怎么处理?
      借条原件作废怎么处理?1、对于债务人来说,借条原件若是由于写了新的借条作废的,可以要求债权人将作废的借条交给自己,然后把借条和借条作废协议一块儿撕毁。2、对于债权人来说,若是借条由于遗失、撕毁等原因作废,债权人可以正常的向债务人讨债,若是债务到期,债务人表明自己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两年的时间。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


·民事诉讼债务纠纷会被强制执行吗
      民事诉讼债务纠纷会被强制执行吗?一、强制执行 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 2、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


·男朋友欠钱三年不还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多久失效?男朋友欠钱三年不还此时只能是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也可以起诉,不一定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欠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对方出具的欠条,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需要一些重要的依据来证明的,尤其现在很多人在借钱以后,百般推卸还款责任,破坏了债务债权关系。不过如果双方可以及时的签订还款合同的话,最起码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还款合同注意事项...


·父子之间写借条有效吗?
      父子之间写借条有效吗?父子之间的欠条,同样属于借贷关系,对当事人是具有效力的。但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债权人,以父子的借贷关系对抗第三方的,涉嫌恶意对抗第三人之嫌疑。在法律上人与人之间是独立的个体,父子之间的关系也是一样的,成年人儿子与父亲财产权自然也是独立的。父子之间的借款,当属于个...


·行政处罚法罚没款滞纳金的限额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罚没款滞纳金的限额是什么?《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起诉要债法院怎么收费?
      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去法院起诉是会收费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具体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那么,起诉要债法院怎么收费?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起诉要债法院怎么收费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前科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债不还被起诉和有前科没关系,请求法律支援。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方面 合同补充条款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