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一、范文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编号: 法专字( )第 号
  
  甲方(聘用方): ? ? ? ? ? ? ? ?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征地拆迁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就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征地拆迁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二、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共包括八条,这八条从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与约定、共同目的等方面对征地拆迁进行法律规范。通过这个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可以看出关于土地拆迁应该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合理的运用法律,保障人民的利益。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


·镇里的宅基地属不属于农村的宅基地?
      一、镇里的宅基地属不属于农村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如果发生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如何证...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
      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近些年来,很多人利用网络进行网络诈骗,使得不少网民都受到了网络诈骗的侵害。有些网民甚至玩个网络游戏也会被人坑骗,很是让人气愤。如果我们遭遇到了网络诈骗,您可以不用着急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报警,那么异地网络诈骗怎么报警呢?下面就和我们给您介绍。一、异地网络诈骗怎么...


·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道路拉近了各地的距离,增强了各地的经济交流,因此各地想要有更好的发展,修路是发展的第一步,因此开始了317省道的修建,而修建省道就会占用周边的土地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而317省道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呢?不同的土地用途以及当地的经济对317省道征地补偿...


·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老旧小区的拆迁,则会建
      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如果涉及到老旧小区的拆迁,则会建设一些回迁房,用于小区居民的安置。有些回迁房和商品房一样,具备产权证,也是可以买卖的。作为回迁的居民,在收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那么,回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回迁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


·土地使用权抵押率多少?
      土地使用权抵押率多少?土地使用权抵押率 ,抵押率是指贷款额度和土地估价的比例,一般房屋的抵押率不超过70%,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率不超过50%-60%,抵押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抵押物品的价值,如果是无偿取得国有土地的,只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贷款。不动产最高抵押率7...


·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
      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 一、国有土地20年产权怎么续费? 1、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经地级市政府批准准予续期的,将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照规定...


·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
      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而每一个人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时候就会有土地使用证,而如今在城市中买房都是楼房很多人对房产证比较熟悉,但是对于土地使用证并不是很了解,那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买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哪里?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哪里?撤销裁决的申请,一般是向裁决作出地国法院提出。裁决作出地具有排他的管辖权,这已经构成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原则。因为当事人不仅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法,也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家的仲裁法。因此,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也应能够根据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