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案件抚恤金会一起处理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继承案件抚恤金会一起处理吗抚恤金不能和继承案件一起处理的,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其次 关于死亡抚恤金享有的主体问题,如果依据发放抚恤金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给付对象,或者是发放单位对给付有明确的规定,就应该按照规定处理,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应该属于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共有财产。根据我国目前的政策,享有抚恤金的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二、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那么,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综上所述,继承案件抚恤金是不会一起处理的,原则上抚恤金并不是属于死者的,抚恤金是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是用人单位给死者亲属的精神补偿的费用的,所以在对继承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并不会包含对抚恤金的处理。
  
  
  


·在我国继承法中详细的规定了关于遗产继承等问题
      在我国继承法中详细的规定了关于遗产继承等问题。继承有很多方式,如转继承、代位继承等。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我们可以讨论一下孙女代位继承的条件。孙子孙女只在一种情况下可以继承奶奶的遗产,就是孙子孙女的父亲先于...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多年遗产由谁继承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多年遗产由谁继承?被继承人父母死亡的由子女和配偶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怎么规定遗产的分割由继
      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财产分割怎么规定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涉外继承公证要怎么办理? ?1、涉外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请涉外继承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当事人申请此项公证...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怎么算?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怎么算?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需要指出的是,该...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儿子意外死了父母继承比例规定是什么?
      儿子意外死了父母继承比例规定是什么? 一、儿子意外死了父母继承比例规定是什么? 儿子意外死了父母继承比例规定是平均的分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员应当均等的分配继承遗产。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遗产有几种分割方式
      公民去世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遗产,然后由继承人继承。而现实中,继承人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有几种方式可供选择。那到底遗产分割方式可以让继承人选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遗产有几种分割方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分割吗?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