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公司开除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被公司开除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二、单位开除职工一定要补偿吗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首先要知道,单位开除职工,如果是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单位并不需要向职工支付补偿。因此,要注意区分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开除了职工需要做出补偿。在单位违法开除职工的时候,职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而赔偿金一般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外资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独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设立的外国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美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一般来说,公司法人都是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其可以将股份进行转让,变更持股比例。目前,在很多中小公司中,法人进行股权转让的事情比较常见。那么,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 融资是企业为了扩大发展,或是为了周转资金的需要等原因,而进行的较为常见的经济行为,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者融资困难的现象,虽然很多人一直致力于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但是一直以来都收获甚微,那么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呢? ...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
      江苏企业拆迁怎么补偿?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


·公司的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减少实收资本、注册资本,还有公司销户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公示。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


·怎么把公司升级为集团
      省级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答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全国级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专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


·母公司中标分公司可以与签合同吗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是不行的,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拿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是由中标方和投标方,如果母公司中标,则应当母公司签订,不能授权给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


·一、怀孕期间不能被公司辞退么?
      一、怀孕期间不能被公司辞退么?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股权投资公司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公司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一、股权投资基金 股权投资基金也是属于一种基金,基金投资就是由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替投资者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模式还是在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或推动已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为主。 二、主要运作模式 1、挂牌前投资 投资业务是私募股权...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旦我们在某一工作单位工作,就避免不了要签署一个竞业协议。也就是承诺自己在入职间不会到相同工作性质的公司工作,以避免曾从事工作的公司商业秘密的泄露,避免造成商业之间非良性的竞争。那么若违反了公司法同业禁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同业禁止协议...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情况下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