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5、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哺乳期离婚的问题取决于夫妻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还取决于是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还是丈夫提起离婚诉讼。(一)丈夫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二)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妻子可以在哺乳期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女性决意要在哺乳期离婚,经法院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据事实情况可以判决离婚。尤其是男方的过错使女方提起离婚,那么判决其离婚对女性和婴儿可能反而会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们的权益。(三)夫妻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夫妻离婚也不是说离就能离,因为我国对离婚做出了限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允许夫妻自由的离婚。当然,就算没有特殊情况,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也必须要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而要是夫妻因为一方有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在离婚的同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一、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一、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


·在说到离婚案件程序的时候
      在说到离婚案件程序的时候,其实主要就是指诉讼离婚里面的程序问题,这比协议离婚可要复杂的多,因而有的夫妻在只能通过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之后,自然也就会先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那到底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可以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


·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吗?
      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吗?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


·彩票奖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票奖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彩票,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基于共同出资而与另一方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彩票中奖取得奖金后,即使双方离婚,但彩票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是不变的,所以作为共同出资人有权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支付奖金...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能否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离婚时能要求离婚赔偿的只有无...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
      在现实生活中,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等的需要,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比较常见的,南京也不例外。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国家机关需要在征收后给予被征地着一定的补偿,若公民需要安置的,政府也需要统一进行安置,生活在南京的公民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是否可以买卖安置房呢,也即南...


·重婚罪的诉讼可以向哪些法院提起
      要是配偶涉嫌构成重婚罪的话,那么另一方此时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因为我国规定重婚犯罪为自诉案件。那具体来说重婚罪的诉讼可以向哪些法院提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


·哪些亲属间算近亲结婚?
      我国明令禁止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这也就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那么实践中,究竟规定了哪些亲属间算近亲结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亲属间算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的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同时《婚姻法》第19条规定...


·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
      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给女方的财物,一般就会视为结婚彩礼,现如今在我国很多地区都还流行着这样的结婚习俗。不得不说,就结婚彩礼而言现实中产生纠纷的时候也是比较多的,那此时当事人起诉的话,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是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彩礼纠纷的诉讼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