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未成年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多少年未成年的,给付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即给付至十六周岁。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二、子女抚养费标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三、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给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离婚后应给付子女抚养费至子女18岁成年;如果子女在16-18岁期间,可以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并能够支付当地生活水平,父母可以不再给与抚养费;若孩子仍在校就读,父母应支付到高中毕业,若是子女丧失了劳动能力或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父母有条件的情况下都应该继续给付抚养费。
  
  
  


·一、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会支持吗?
      一、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会支持吗? 起诉小三归还夫妻财产法律一般是会支持的。夫妻俩对于婚后共有财产,有共同和平等的处置权,但是在处置财产不是用于家庭正常开销时候,需要夫妻俩一起协商解决,没有经过协商,一方私自处置共有财产给第三者,作为夫妻的另一方有权利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俩...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离婚财产变更协议书范本是否存在
      离婚财产变更协议书范本是否存在 是存在的,可以变更。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一)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夫妻...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国《民法典》对非法同居作出了明确界定,可能是男女双方还未登记结婚,也可能是重婚,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婚姻。而且有一些没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在同居期间还有了孩子,那么根...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肯定判离吗 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诉,如果一方还是坚持不离,法院判离得可能性能占80%。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项规定说明,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原告在六个...


·一、法院收取孩子抚养费执行费标准是多少?
      一、法院收取孩子抚养费执行费标准是多少?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
      一、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分配? 女方有外遇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是会照顾男方,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


·一、协议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