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2023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4、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营养费认定的根据是受害人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下面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费的情况:1、外伤或者手术时出血较多的,(一般要400ML以上)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4、其他原因导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6、较大面积烧伤者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营养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二、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证据: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差距的营养意见,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正确。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健康以及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事故的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事故责任方索要一定的赔偿费用,那么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其他补助费用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和项目也是会根据双方协商和具体情况来判断的。
  
  
  


·汽车解押需要什么材料的 需要我提供哪些证明的
      具体准备的资料有: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一、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不赔偿,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


·一、工作中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工作中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有哪些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


·醉酒驾驶车辆要扣多长时间
      醉酒驾驶车辆要扣多长时间 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明明知道醉酒驾车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除了会对自己的生命造成威胁以外,另外如果被交警部门查到以后,自己的车辆驾驶证都有可能被进行扣押。但是仍然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醉酒驾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酒驾驶车辆要扣多长时间? 一、醉酒驾驶...


·一、交通事故九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九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九级残废赔偿金计算公式: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赔偿年限,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将以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