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二、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从时间效力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再不得进行离婚。而婚姻无效的请求既可在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从程序和方法来看,离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由人民法院处理,也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对婚姻无效的程序和请求权人未作明确规定。从法律后果看,宣告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不发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的终止中就包括了离婚的情况,而说到离婚就不得不提协议方式与诉讼方式。目前,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因而,部分人认为夫妻是不是分居达到一定时间之后,就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其实这种情况下不会出现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情况,依旧需要办理相应离婚手续。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不仅要对财产分割进行协商,同时也要决定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另一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旧需要他们的抚养,成年后就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了,那么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给呢?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给付的方式 父母...


·网上结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网络婚姻”有三种状态:一是某些人利用网络的形式举行结婚仪式结成合法而真实的婚姻关系;二是双方通过网络结识并结合的婚姻;三是真实的婚姻以外的一种虚拟的、只存在于网上的、精神上的所ν“婚姻”。而第三种状态下的婚姻关系,双方?有现实的婚姻关系基础,?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怎么样才能自动判离婚?
      怎么样才能自动判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


·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此时需要按照要求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当然离婚协议书也就是很重要的文件了,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以免日后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要是离婚协议书不见了的话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协议书不见了该怎么办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


·关于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于夫妻之间的婚前财产作出了规定。为了避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财产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婚前财产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今天整理了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姻法》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怎么办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此类案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法律处理。以下是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


·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有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对于离婚很多人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特别的关注,而且有些时候还需要对分割的财产进行公正,以防发生变故。但是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公证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公证,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


·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可以改离婚协议书吗?
      协议离婚中,夫妻之间起草的离婚协议书在双方都签字之后就成立了,此时可能有的人觉得其中的一些条款对自己不利,因此想要更改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能否更改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


·新婚姻法婚后过户的时间
      如今我国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都存在这一矛盾,有时夫妻双方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矛盾就会极大地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在双方离婚时,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在财产分割时只判决归属于夫妻中的一方,就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2017新婚姻法婚后过户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


·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