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简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工程造价
  4、质量要求
  5、计划工期
  6、建设单位
  7、勘察单位
  8、设计单位
  9、施工单位
  10、土方工程特点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期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监理规划。
   三、土方开挖的监理巡视检查
  (一)预控:
  1、监理人员应在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系统。
  2、监理人员要了解施工单位土方运输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熟悉采用的开挖方法和开挖顺序,以及与之相配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3、监督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与材料准备及技术措施准备。
  二)过程质量:
  1、监理员应该规定各施工单位在基坑边缘堆臵的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距边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臵高度不应超过1.5 m,并且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适应加大,软土地区应禁止在基坑边堆臵弃土。 2、监理员检查施工中机具停放的位臵是否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督促施工方对机械行走的上下坡道加固,在基顶周边设有围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同时严禁从基坑顶乱仍物体、工具入基坑内。
  3、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作好坑内明排水,并经常检查降水是否正常,水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引起周围建筑物下沉变形或基底土隆起等事故。如在恶劣的季节开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和必要的技术措施,同时,坑面、坑底排水系统应良好;如在潮汛期开挖土方,应有防洪措施,防止坑外水浸入坑内;冬开挖时,须防止基地遭冻,如设有围护结构但须隔一段时间方施工基础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留适当厚度的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发现围护结构有水土流失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封堵。
  4、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3-1的规定。
  5、基坑开挖时监理员必须时时提醒施工人员遵循“由上而下,先撑后挖,分层开挖”的基本原则。要求基坑开挖施工单位与挖土单位密切配合,要坚持先撑后挖的原则,严禁先挖后撑,或边挖边撑,或超挖等做法。在开挖支撑位臵时,应快挖快撑,一般应先开挖支撑位臵的土方,待支撑好后,在开挖其他土方。
  6、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和挖土机械的类型,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低保留150-300mm土层不用机械开挖,由人工开挖修整,以保持坑底土体的原状结构。
  7、无论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都要要求挖土单位注意保护测量坐标、水准点,以及监测埋设的仪器与元件;严禁在开挖过程中碰撞、损坏围护结构、支撑、工程桩和止水帷幕、降排水设施;对周围的电讯、电缆、煤气、供排水管道等重要地下设施,要求施工方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撞坏而造成事故。
  8、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应与监测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对围护结构、支撑等的内力变化与变形、基坑顶地面沉降、坑底隆起、孔隙水压力、地下水位变化以及临近周围建筑物动态等进行了解,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现场巡视,用肉眼观察。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施工单位,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对策,加以控制。同时,还要经常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标高、基坑平面位臵、边坡坡度等复测检查。
  9、基坑开挖中拆支撑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实施,自下而上逐层施工的结构,逐层拆撑。如要换撑,必须用临时支撑顶住,然后再拆除原有支撑。
  10、监理员对基底的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基底的土质情况,特别是土质与承载力是否与设计相符。
  (2)通过施工变形监测,检查基底围护结构是否基本稳定。
  (3)当基底为砂或软黏土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及时铺碎石、卵石,其厚度不小于20cm,对下沉尚未稳定的沉井,其刃脚下还应密垫块石。
  (4)如遇有局部超挖时,不能允许施工单位用素土回填,一般应用封底的混凝土加厚填平。 (5)如发现基底土体仍有松土或有水井、古河、古湖、橡皮土或局部硬土(硬物)等,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协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
  11、基底垫层施工时监理员的检查内容:
  (1)当底板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后,方允许施工单位停止抽水。
  (2)施工单位人员用法兰盘加橡胶垫圈封闭集水井,在其上敷设加强钢筋,应用不低于C20混凝土(最好掺些快凝剂)填筑该处与底板平。
   四、挖土施工监理措施及方法
  挖土工程中的问题一般就是指工程事故。杜绝事故关键在于做好预防,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阻止事故的发展扩大。
  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您对土方工程监理细则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从土方工程的特点、土方开挖的监理巡视检查、挖土施工监理措施及方法等几个方面简略地熟悉一下监理细则,能够给您提供一定的帮助。但是当真正遇到此类纠纷时,


·拖欠工资后离职多久可以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需要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可...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参照下列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


·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吗
      劳动者与单位相比永远都处于弱势地位,单位可以找任何借口克扣工资、拖欠工资,那么劳动者在单位拖欠工资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可以解除,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补偿,毕竟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才解除合同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吗 用人单...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国企改制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有企业转制,可以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现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建设工程施工问题尤其是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成为法院受理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两年同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存在着众多情形和争议,下面随的我们了解下。 一、我国法律对...


·一、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是怎么规定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关系到我们自身的权利,如何确保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如何维护自身权利?这就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其原则、要求和操作过程等,懂法然后守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认定要求
      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认定要求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规定: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其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属于市、县级审理机关管辖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⒈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