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说自己摔伤社保能否赔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说自己摔伤社保能否赔偿?交通事故说自己摔伤社保不能赔偿,交通事故受伤后说成自伤,因而取得医保报销的,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构成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就属于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医保报销范围: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日常生活中,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对于社会上的劳动者进行保护,着就体现在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当然现在的社会保险要想得到赔偿,条件是非常的严肃的,不能存在欺骗的行为,否则刑法中还规定了诈骗罪。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一、申请再审需要交费吗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道路杀手”也开始出现在我们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道路杀手”也开始出现在我们身边,除了本身车技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外,最多情形便是醉驾和酒驾,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不少人因为醉驾酒驾失去生命,然而这却还不够引起人们的重视,有些人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于凭借在相关机关有认识的人而更加...


·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
      在进行二手房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哪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转让的,同时还要知道二手房转让要交哪些税。这些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二手房交易根据房产所在地区的不同、房屋属性不同,在交易税费的收取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不过大致上...


·交警查酒驾时逃逸撞车了怎么办
      酒驾撞车逃逸会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


·汽车高空坠物保险是否会理赔?
      汽车高空坠物保险是否会理赔?如果汽车因为高空坠物而出现破损是可以得到保险的理赔的,因为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投保车损险的时候车主也一定要选择一家正...


·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
      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对卖房者来讲,必然会涉及到收入的问题。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取得的收入,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个税的。但是这个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呢?或许大多数人多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吧。 一、二手房交易的个税是多少 二手房交易个税,可参考《国税总局关于个人...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调解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应该在受害人伤口痊愈后调解。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交通事故给受害人人身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因此在计算赔偿数额之前,需要先确定因为事故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其中第二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了,那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事故,公...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