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怎么撤销仲裁裁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者怎么撤销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况可以被撤销(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条件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综上所述,劳动者申请撤销劳动裁决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不是只要申请了劳动裁决就可以被撤销,并且提出撤销的必须要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当事人申请撤销的,提出地点条件也是受到制约的,必须向当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能向别的人民法院提出。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因公受伤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简易流程和费用支付情况如下: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鉴定的,应当有书面委托材料,并经本人签字,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二、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1...


·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
      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工地辞退员工有补偿吗?有补偿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那么,也可享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很多人都知道实习期和试用期,但是并不能区分二者。法律对劳动实
      很多人都知道实习期和试用期,但是并不能区分二者。法律对劳动实习期有明确的规定,和试用期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关于劳动实习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关于劳动实习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


·公司劳动合同没给员工怎么办
      公司劳动合同没给员工怎么办用人单位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
      对于一项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还是质量,质量的合格就是工程质量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工程的监督方面涉及到各个部门的严查,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细节也非常的严谨,那么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要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学习一下。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我市市政基础...


·新员工企业入职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学毕业生被企业录取后,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对它们而言非常重要,是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力凭证,发生纠纷后,就应该以合同条款为处理的依据。因此,合同内容必须做到万无一失。那么,企业入职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学习下相关知识。 企业...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是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


·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多少钱?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在得到有效治疗后,应当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局受理后,最晚会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结果。确定工伤的,劳动者就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了。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多少钱?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多少钱?1、医疗费按...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生病公司能辞退吗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


·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
      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受伤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关系到受伤职工的权益,而职工在受伤后通常不知道去哪进行鉴定,就认为可以在单位进行鉴定,那么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单位资格是否具备 用人单位不具备判定工伤资格。但是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