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过错方出轨婚前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婚前财产的范围是: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其中,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等。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出轨会影响财产分割吗?出轨是会影响财产分割的,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就像是生活中遇到问题我们不能以暴制暴的去解决这个道理都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对方在婚姻生活当中犯错了,然后对方当事人就没有依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了。但是,要求对方用个人财产支付一部分补偿金,这是合情合理的。
  
  
  


·夫妻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条件不一样,而此时需要当事人支付的费用自然也是比协议离婚要多一些的。那一般夫妻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呢?而这个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


·离婚财产分配流程和原则
      当一段婚姻关系破裂时,原先夫妻双方所共有的很多财产都需要重新分配。这其中就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流程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离婚财产分配流程和原则的内容,下面您与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离婚财产的相关问题。 一、离婚财产分配流程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担保人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担保人期间离婚的情况下,担保的财产也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抵押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


·离婚了孩子归谁抚养权
      离婚了孩子归谁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重婚罪中的被害人包括哪些
      重婚罪中的被害人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


·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虽然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日后也不忘想要变更抚养权。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夫妻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要是允许进行抚养权变更的话,又该如何来变更。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 一、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大多数婚姻出现问题可能就是因为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第三者的插入而导致的。本来美满的家庭,可能会因为婚外情而结束,可能大多数婚外会是男方出轨比较多,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接受不了就会选择离婚。我们今天就来讲讲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
      对于两岁以下的宝宝一般都还处于吃奶阶段,而这个时候正是需要父母悉心照顾的时候,不过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在宝宝年龄都还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那此时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


·一、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


·如何进行结婚登记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
      结婚是一件喜庆的事,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双方经过慎重的考虑,才会和另一方步入婚姻的殿堂。说到结婚,那结婚登记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进行结婚登记预定?一定得进行结婚登记预定吗?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如何进行结婚登记预定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