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法人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市场交易行为诚实守信、经济效益较好,并符合本办法标准的企业。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承办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也可委托企业信用管理协会承担认定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级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相关政府机关推荐。
  
  第五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采取集中认定为主和个例即时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分级认定与逐级申报。省级认定工作两年进行一次,市、县(市)、区级每年进行一次。
  
  特大型企业可直接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第六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非社会评比的原则;
  
  (四)失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或败诉记录)一票否决的原则;
  
  (五)非有偿服务的原则;
  
  (六)非终身制的原则。
  
  第七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为企业信用状况的证明,牌匾为标志。企业持有效证书可用于洽谈业务、参加各项招投标、对外宣传和企业形象设计,享受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许可的相关优惠待遇,以及参与涉及企业信用的有关社会活动。
  
  第二章 申报与考核
  
  第八条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前置许可(指各类法定的前置审批手续或许可证),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
  
  (三)开业已满二个会计年度,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四)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报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企业应是连续二年以上的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规模一般应在中型以上。
  
  第十条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
  
  (五)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
  
  (七)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八)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九)认定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为:
  
  (一)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具有较强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二)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信用(合同)管理机制,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抓好检查落实。信用(合同)档案保存完整,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三)企业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不得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
  
  (四)企业所签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依法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应达到100%。
  
  (五)近三年企业的总产值、销售额、纳税额和净利润同比应有所增长,无因不正当理由出现的亏损,企业应收款和应付款总额同比一般情况应呈现出负增长。
  
  (六)对初审合格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县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70分以上;市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80分以上;省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90分以上。
  
  第三章 认定与命名
  
  第十二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使用统一的软件测评系统,对企业进行评估,也可由具有资信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办理,评估机构对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对通过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人民银行、海关、公安、法院、劳动保障、建设、环保、税务、质监、食药监、安监等同级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书面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对测评和征求意见符合条件的,认定机关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组织验收。
  
  省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相关政府机关组成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推荐审核小组”负责考核验收。
  
  第十五条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关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年度复查制度。
  
  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复查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委托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进行。
  
  第十七条 年度复查中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实质性核查。复查合格的,在证书内加盖复查合格印章(或贴防伪贴花)。年度复查于每年6月30日前结束。无故未参加年度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其证书自该年度7月1日起自行作废。
  
  第十八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动态监管,在日常管理中发现不符合本办法标准的,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发现机关应报请认定机关撤销其认定。
  
  第十九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应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工商登记机关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核准后予以换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第二十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遗失证书的,企业应凭遗失公告、原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管理机关提交补发申请,经审核后补发证书。
  
  第二十一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改制的,属整建制改制,参照第十九条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属合并或分立,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第五章 撤销与退出
  
  第二十二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报请认定机关撤销其命名:
  
  (一)申报与考核中虚报、隐瞒真实情况,情节严重的;
  
  (二)企业因失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或在经济诉讼(仲裁)中被判(裁)败诉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签订违法合同;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相关执法部门认定有失信行为并严重影响企业信誉的;
  
  (六)其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退出:
  
  (一)企业因整建制改制、未按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的;
  
  (二)企业因破产、注销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年度复查的。
  
  第二十四条 对撤销和退出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认定机关在相关媒体上公告;被撤销和退出的企业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8月14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苏工商合[2002]34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的介绍了。从上面的办法我们可以看出针对企业的合同问题和信用问题,该管理办法作出了比较详尽的细则,这也是让企业真正能够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的问题,这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也能够养成企业的良好风气,让各个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下去。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拆迁时,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有多少及有哪些补偿项目了。企业拆迁补偿款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如拆迁资产补偿、搬迁费用补偿等。其中经营性补偿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企业拆迁经营性损失包括实际经营损失...


·上市公司企业融资案例包括哪些?
      上市公司企业融资案例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是您都比较常见的一种经营机构,当然,公司的种类也有许多,其中,有的公司已经上市了。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资金周转不开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及时的进行融资,那么,上市公司企业融资案例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公司刚注册变更股权要收费吗
      收,根据转让涉及到的主体的不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等等。我国对于不同类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税率有着相对来说严格的规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的税率一般为20%。《中华人民共...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
      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 一、成立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合资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对于非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而言,仅要求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而不限定控股股东单位的任何高管在上市公司担...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直到程序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后,才归于消灭。那么,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方面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营业执照只是公司营业资格的一种表征,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


·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
      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 购销担保合同也是一种担保合同,常见的担保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主要有借款担保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就是债务人找了一个担保人为自己担保,想要债权人借钱给自己,其实在购销合同担保中也就是为购销的产品进行一个担保,如果是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呢?下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公司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一、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来决定的,在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基础上,企业的管理人员可以自主选择自己想要经营的范围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面即可,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的经营项目都属于企业的营业范围。 ...


·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分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首先准备好以下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原件、相片(共8张,5张大一...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 参考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 参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就是要紧扣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盈利能力这个核心,只有这样的并购重组才有可能使上市公司真正实现做大做强。如果并购进来的是劣质资产,既不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也会损害到其它股东的权益。无疑,最终的结果也难以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同。当前,尽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