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一直以来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之后,关于它的赔偿问题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的相关的知识有哪些吗?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吸取最新,最前沿的理论研究成果,以侵权责任法为视角,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进行系统,全面地阐述,运用新近发生的典型判例,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同时又可满足普通民众的阅读需求,用简洁了的语言帮助非法律专业人士有效地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较强实用性。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综上所述,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车票能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车票能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车票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一张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去过被告所在城市的火车票,能成为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本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应当认定该证据有效,诉讼时效中断。虽然新的民诉法将原有的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到了三年,但对于某些债权的保护来说,还是有些短。因此...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车子谁用?
      现在很多夫妻双方在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协议离婚时,对于房产、车产等相关问题有所争执,分割不清也不清楚政策,造成更多的纠纷和不愉快。有人认为,房子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跟谁出钱没关系,有人认为谁首付的就是谁的,究竟是不是这样呢?到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房子车子谁用呢? 一、新婚姻法离...


·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
      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货车一般都是用来搞货物运输的,而此时与一般的汽车相比,除了要取得相应的行驶证、进行年审外,同时还要求驾驶货车必须要办理运输证,表明自己运输货物行为是合法的。那要是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 从事货运经营...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实践中,误工期一般也是以实际的住院时间和必要的休养时间组成的,在伤害或疾病的医...


·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吊销驾照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国务院于1991年9月22日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


·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搭便车”行为越来越
      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搭便车”行为越来越猖獗,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日益严重化、复杂化,刑法上也给予严厉打击。刑法上将严重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行为定义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端午节侵占应急车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端午节侵占应急车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


·无资质司机肇事后交强险是否赔偿
      无资质司机肇事后交强险是否赔偿无资质司机其实一般就是指那种并不具有驾驶该机动车资格的驾驶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肇事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实际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也是肯定的,那此时无资质司机肇事后交强险是否赔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司机无证撞伤同事被告上法庭,...


·误工费可否在交强险项下赔偿?
      这里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交强险,以及误工费在交强险下的赔偿标准,那么误工费可否在交强险项下赔偿?根据有关规定,交强险的设置就是为了维护消费者能够在误工费时,能有所赔偿,同时也为了避免一些纠纷的发生,那么具体,应该怎么赔偿呢?想要了解到关于交强险误工费的问题,我们先需要了解交强险责任限...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门头挂汽车商标侵权吗
      算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