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包含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包含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剔除掉了。不存在“等货币收入”垫底的理解,这里的“等货币收入”是指且仅指前面提到的四种工资。如果包括加班费,这里肯定要列举出来的。这是从语法上理解。此外,从情理上理解,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在正常工作时应该得到的工资。这里的正常工作是指,正常的工作条件、正常的工作时间、正常的工作强度。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且加班有专门的加班费来补偿。所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应包括加班费。但是。正如楼上所言。如果有的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常年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并特意把基本工资定得很低,把正常的月工资以加班费的名义发放。这种情况下,则应该重新考虑真实月工资的认定。这是非正常情况。不能用特别代替普遍,用非正常代替正常。综上,在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中不包括加班费。二、经济补偿金应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这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挂钩。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要是工作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话,则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工作在一年以上,那每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我国目前属于飞速发展的阶段,不少的建筑物和交通设施都是需要人为的进行搭建,而在搭建这些的过程中少不了农民工的存在。但是往往随着施工的完结,建筑商一方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而这时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资料。...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辞退补偿金一般会在职员离职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发给职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辽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指的是什么?
      辽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指的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整理参考相关法规、规章、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现如今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也不断的提高。而且我们生活中的工程越来越多,但是现在对建筑工程的要求非常的严格,建筑工程需要施工的话,需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不是那么简单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是怎样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需要由单位开具,写有劳动者的详细信息,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社保等关系的转移情况,解除日期等内容。为了免于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建立在双方就解除的各项合意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劳动合同解除后,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会用到大量的资金。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在进行利润核算的时候,要对成本、费用进行统计。如果是统计本期发生的费用,则不用划入企业成本,核算期间费用就行。那么,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


·刚签了劳动合同想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刚签了劳动合同想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并不是每年都是恒定的标准,会随着时间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虽然各省市的缴纳比例不尽相同,但绝大部分的缴纳比例都在工资的四成以上。那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何计算?这个问题,我们和你说一说。 一、五险一金缴纳比...


·调解劳动争议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原则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的基本特征 (1)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


·建筑工程保险期限及费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保险期限及费率是怎样的? 一、建筑工程保险被保险人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 ③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